联系我们
综合办公室:0431-85166196 研究生招生:0431-85168427 学生就业招聘: 0431-85166237(本科生) 0431-85168427(研究生) |
文件资料
外国语学院治安防范制度
admin 发表于: 2013-04-22 00:00 点击:
为了全面落实上级治安综合治理的规定,维护外国语学院的安全稳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、民事纠纷调解小组,小组名单上墙。
二、综治负责人要准时参加综治、保卫工作会议,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认真传达贯彻综治、保卫工作会议精神。
三、做好综治宣传教育工作,使有关人员明确综治、保卫的规定和常识。定期对学生开展相关教育,一年不少于2次。
四、做好防盗工作,确保安全。
五、重点要害部位要明确专人负责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
六、要超前、准确掌握本单位出现的不稳定苗头,并进行妥善处理,消除隐患,及时上报情况信息。
七、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工作,要熟悉和掌握本单位人员情况,超前做好思想工作,避免发生各类问题。在单位内部发生民事纠纷时,民调小组要发挥作用,积极做好调解工作,避免矛盾激化,争取解决在内部。
八、要积极协助学校保卫处、地方公安部门查处各类案件和事故。
|